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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交所:严格退市监管 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0-12-15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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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网上海12月14日电 (高志苗)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,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、健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、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“降低了”上市门槛,而如何让退市制度进一步跟上发展进程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。

  14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》的征求意见稿(以下合称退市新规),对外公开征求意见。就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情况,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。

  上交所介绍,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常态化基本原则,主要有四方面的改革思路,即坚持市场化方向,契合注册制改革理念;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,力求出清壳公司;严格退市执行,压缩规避空间;简化退市流程,提高退市效率。

  据了解,2012年以来,上交所主板退市制度先后经历了三次大的改革,已经建立了财务类、交易类、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和主动退市情形。改革至今,沪市主板已有数十家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。试点注册制以来,面值退市逐渐成为退市主渠道,沪市已有6家公司因股价连续跌破面值而退市。

  上交所表示,科创板在前期制度探索的基础上,结合此次退市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,同步优化退市指标和程序。包括四方面内容,即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,引入量化判断标准;同样实施财务类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交叉适用,严格退市标准;取消因触及交易类指标的退市整理期,压缩退市时间;衔接上市条件,补充红筹上市企业的退市标准。

  上交所强调,将坚决承担退市工作主体责任,严格退市监管,坚决落实退市制度中的各项要求,坚持应退尽退,将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,特别是严重违法违规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,坚决出清,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,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,更好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。(完)

【编辑:张楷欣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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